月蚀

生来是为了征服世界

【Timjay无差】喜欢罗宾需要理由吗?(一发)

内含一个痴汉(?)提宝。

被安利了这对……!



提姆算了距离,从他家这里到犯罪巷需要用三个小时,而他步伐必须放的够慢,这样才不会有人发现他和这里的环境其实格格不入。


作为一个小孩,他要穿过哥谭最危险的街道,来到滴水兽下的阴影处,但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值得的,就像有人会绕远路去最喜欢的餐厅。


提姆有一个本子,没拿来记日记,也没配上小锁。就算有人从他手中夺过,也看不懂他到底写了些什么。因为提姆真的没写一个英文字母。


开头是11.30,它的意思其实很容易想到,就是一般人上床睡觉的时间,差两刻度午夜。但它还有另外一个意思,深藏的含义,第一次提姆见到罗宾的时间。


严格来说,其实也不算看见。当时他和父母正看了歌剧出来,正值黑夜悬空,疏星几抹,路灯黯淡。从他们头顶嫩黄披风闪过,提姆攥紧了母亲的手,注视着衣角从他的视线中远去。


他就像被彗星砸了脑袋,辐射污染了心灵,提姆开始对哥谭的神奇小子痴迷起来,这感情来得太排山倒海又莫名其妙,他打赌没人比他更加好奇面具之下的人到底是谁。


提姆留意到那个时候罗宾赶得很急,所以这不会是他夜巡正常开始的时间。但他还是选择在父母熟睡的时候溜下床,十一点半准时出现在初见的街道上。


然后让提姆失望了,因为他的猜测是正确的,这不是罗宾夜巡的固定路线。


或者说,他没有固定路线?


提姆都快为此不抱希望了,一周有六天他都是出现在同样的地点,期盼能重新见到那个一闪而过的鸟儿,但他没再出现过,好像又再次变成了提姆睡前故事里的哥谭都市传说。


可能是时间出现了偏差,不管怎样,提姆绝不是那种轻易言弃的人。


提姆试着第一天把时间提前三分钟,然后是五分钟,最后是半小时,但无论如何他都没见到罗宾。所以这是他偶然闪过的路,不是夜巡的一部分。


但一定在附近,蝙蝠侠不会让他的助手离开太远,这是提姆猜测的,但八九不离十,他没推错过。


所以他开始每次以这条街为圆心点,试着走远一点,然后守上半小时,直到哥谭午夜钟声笨重的响起,他才会走向回家的路。


提姆搞来了一张哥谭地图,每天收工回家的时候,他会谨慎的在探过的路上打出红勾、黑叉,三角符号。


红勾意味着最近报道里关于义警二人组打击罪犯的地点是正确的,黑叉是他们不可能去的地方,三角符号介于两者之间。


直到那张地图写满备注,他变得有点不耐烦了。


距离他第一次见到二代罗宾已经过去三个月(他当然能够查出这是第二代,他和第一个太不一样了),而提姆连他的影子都没再看见过。


他咬住笔杆,开始思考自己是否要冒风险。迄今为止,他最多只在犯罪巷外沿待过,还没有进入里面,所以根本无从知晓罗宾是否在那里的哪栋楼前驻留过。


罗宾值得这样做吗?


提姆这三个月并非没受一点影响,他开始因为缺乏睡眠,频繁的在课堂上打瞌睡,虽然这没能使他的学业变得糟糕,但仍使老师表现得大惊小怪。


提姆最害怕的是,这件事情会被他的父母知晓,那他这件秘密活动就算彻底夭折告终了。


“你就像在早恋。”他的学习小组搭档说。


但罗宾确实值得。


提姆不愿再拖了,他想见到罗宾,最可能的主意就是犯罪巷。


提姆知道对哥谭的青少年来说,帮助蝙蝠侠打击罪犯是件最酷的事情,而罗宾正是正义使者蝙蝠侠挑选出来的助手,所以他们崇拜罗宾。


但提姆不一样,他才没有被热血荷尔蒙驱使,他只是有点好奇面具下的人究竟是谁,真的只是有点,一点点,一点而已。


好吧。是很多。


所以这大概能够解释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被一堆人堵在墙角,勒索恐吓?


提姆膝盖摔破了,兜帽衫也被拉的歪斜。而堵在他面前的三个男人就像肉墙,将月光都挤得无处可去,只能留下黑暗和影子,他无奈的叹气。


他没来过这里,所以有点判断失误,尽管提姆翻出了自己衣柜里最旧的衣服,但富家少爷最旧的衣服能坏到哪里去?


所以提姆变成了恶棍眼中的肥羊,手无寸铁只会咩咩叫的那种。


本来他可以跑掉的,但他挂在脖子上的照相机妨碍了他,并且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,让提姆拐进了一条死胡同。这让他自己都为自己的运气感到尴尬了。


“小子,乖乖交出你的钱……”


“不乖会怎样?”提姆说,眼睛快速扫过周围的环境,“你们会揍我吗?”


“少废话,叫这小子把钱拿出来。”离他最近的恶棍转头对身旁的人说。


提姆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行动了,立刻猛地擦着墙壁撞着滑出去,肌肤割拉在粗糙砖瓦上,像火燎过,让他痛得想要叫出声来,但提姆没有,他顺利的挤出三人包围的死墙,开始狂奔起来。


他身后发出恼怒的大叫,提姆没有回头,只是一刻不敢放松的向前。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被逮到,那么下场可想而知。他虽然没来过犯罪巷,但作为哥谭人已经足够熟悉这里的名声。


突然,脚底一痛。


提姆头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并不突出的体育,和他仿佛今晚就没走过运的坏体质,犯罪巷的地板坑坑洼洼,而他正好就踩到了坑里,被冲击力绊倒在地。提姆前扑滚出原地,膝盖狠狠的在地上再次擦伤,他试图站起来。


心沉到了谷底。他站不起来了。


下一刻,大力被人拽住了连帽衫,提姆被提起来了。


他没有浪费体力做无用的挣扎。


“差点就被这小子跑了。”他们恼怒的说,挥拳朝提姆脸砸来,他紧紧的闭上了眼睛。


也许人倒霉起来是为了积攒运气?


如果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提姆愿意多摔几跤,怎么摔都行。


风声戛然而止,停在他的脸颊边。提姆睁开眼,眨了眨,他被丢到地上,重新摔到伤口,几乎把他痛晕过去。好吧,人不能太得意。但他克制不住自己的眼神跟着嫩黄披风的身影乱转。


只用了几分钟,提姆眼中的恶棍就被打趴到地上,痛苦的呻吟。而罗宾拍拍手套,瞥了地上的人影,然后看向提姆,皱起眉毛。


“你不该在这里。”他说,“现在快离开。”


提姆试着站起来,但他能做的只是重新跌回地面。


“我的膝盖受伤了,”他说,眼睛还在看着罗宾,“可能一时半会不能站起来。”


“那我送你去警察局,离这里很近。”


“不!”提姆脱口而出,罗宾疑惑的盯着他。


他耳朵红了,把眼神移到罗宾胸口印着的R标识上。


“偷偷溜出来的?”罗宾了然于胸的说,“没关系。谁都喜欢探险,可以理解。但别再这样做了。你家在哪里?我送你回去?”


提姆小声报出住址。罗宾显然吃了一惊。


“你步行了两个多小时来这里?从上城区?”


他点了点头,接着罗宾露出犹豫的神色,提姆立刻说:“没关系,我可以自己回去。我会注意安全的,不再这么不小心。”但蝙蝠侠的小助手只是把他的精灵靴在地上蹭来蹭去。


起先提姆以为他在想措辞拒绝自己,或者无聊还是怎么的,但后来他开始自言自语,提姆突然意识到刚才是罗宾在和通讯仪那头的人建立连接。


“一个小孩。”


他模糊听见罗宾这样说。


“嗯,好吧。今天晚上没什么事情发生?那很好,哦,我不是说不好。不要取笑我!行了!”罗宾恼怒了,提姆可以看到他的脸颊气红的样子,甚至还欣赏了一下,“好了,我要挂了!”


所以,罗宾要送他回去?


他甚至还背了提姆,这是他几个小时前完全没法想象的事情。


罗宾站在他的窗户边沿上,盯着他坐回到自己床沿边。提姆还在看着他。


“你在看什么?”他有点不爽的问。


提姆朝他举了举手中的相机。


“你想拍我?”罗宾语气很意外。


“我是为你才去犯罪巷的,”提姆坦白道,“我想拍你。”


“不是为了蝙蝠侠?”他听起来有点不信提姆的话。


“当然不是。我拍蝙蝠侠干什么?报纸上还不够多吗?”提姆说,“求你,让我拍一张就好。”


尽管很犹豫不决,但罗宾最后还是同意了,他看上去甚至有点害羞,当然,提姆不会说出来的,这事他自己知道就可以了。


拍照过后,罗宾从他的窗户飞走了,提姆立刻站起来,走向窗边,注视着他变成小点消失在夜幕中。他洗澡换了睡衣,重新躺回床上,把相机放在一边。


过了一会儿,他又把相机拿起来,放在胸口处。


哦不,他的搭档说对了。


提姆的确开始早恋了。


-end-


 @火火_九本  orz写的很垃圾就是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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